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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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将小雪的身后事处理好,已经是半个月之后。后续还要找房子,搬家,帮晶晶找新学校。虽然我本身不在乎别人的目光,但为了将这次事件对女儿的影响减至最低,这些都是必要的措施。

    事实上,自从那天开始,我已经让晶晶一直休学至今。

    老丈人夫妇对我的态度很恶劣,甚至要求将晶晶交给他们抚养。一直以来,我都对他们尽可能迁让,发生小雪的事以后,我更加在他们面前抬不起头,但唯有这一条,我是绝对、绝对不会让步。

    「她是姓叶的!」那天,老丈人第一次对我怒吼。

    「无论她姓什么,她都是我的女儿!要想从我这里抢走她,除非你杀了我!」

    由于我的态度异常坚决,加上我同意每个星期将晶晶交给他们照顾一日,他们终于放弃了无谓的争吵。

    又过了半个月,我在对岸的新城区顺利买了一层带装潢的新楼,也在附近找到新学校接收晶晶,不过理所当然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。

    旧宅我一直在低价放盘,但因为是凶屋,无人问津。加上处理小雪身后事的花费,一来二去,我的积蓄花掉了将近三成。考虑到公司的业绩近来也不太景气,我索性狠心将它转让出去。就连新入手的豪车也被我换成了低排量低价位的车型。

    余下的钱,一半用来投资低风险债券,另一半用来存定期。我计算过,光是定期的利息就足够应付我和晶晶的生活费。当然,前提是不能和以前一样奢侈。

    于是,我在四十岁的年纪再度成为一名宅男。除了读书和偶而的写作,我打算将一半的精力用来教育女儿。

    应该说,用「教育」这个词可能不太精准,因为我并没有将自己摆在高高在上的位置。我从来不去要求她做什么,要怎样做,我只是给出选择,然后陪她一起尝试,一起讨论得失。

    我希望她可以形成真正属于自己的价值观,人生观,世界观,完完全全不同于我的那种。

    此外,虽然不甘心,但那个叫第五圆的警察说的话,我无法完全置诸不理。

    足足相隔了一个月,我再度约素素见面。

    *

    那是周日下午三点,在某间没什么人的店里默默喝完一杯咖啡,我向素素提议到江边的堤岸走走。

    时节是初夏,外面天空一片明艳的蓝,阳光洒满一地,非常耀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