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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三章 这里面的水很深(1/2)

    那如烈火烧山般的山林距离云景还有几百米,没法深入其间品味这等独特景致,他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丢丢遗憾的。

    不过那是人家的地盘,不让去,他也不好硬闯,做人还是要讲道理不是。

    那种树叶火红的树木云景在书中看到过介绍,名为红脂树,其杆铁实,其叶火红,说它浑身是宝或许有些夸张,但却是一种很好的经济植物。

    这种树的汁液有一定的药用价值,树干木质紧密,制作家具是不错的材料,制作成木炭很耐烧,很多有钱人家都喜欢用这种树木制作的木炭,死贵死贵的。

    它的树叶是价值最大的地方,可以采集叶子,将其碾碎,过滤汁液,汁液晾干后,研磨成粉末,就是一种不错的胭脂,带着淡淡的特殊香味,因此这种树木得名红脂树。

    其树叶的汁液还能用来染色,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红色布料都是用这种树木的汁液作为染料的。

    所以啊,赤霞派坐拥这方圆几十里的红脂树林,相当于掌控了一条源源不断的金矿。

    当然了,他们毕竟只是江湖门派,挣得再多,是要上税的,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。

    可话又说回来,这么大一片红脂树林,是一笔无比庞大的财富,说不让人眼红是不可能的,人家不让人随意上去也在情理之中,但赤霞派能守得住这份产业,不用想都知道,人家肯定是有那个能耐。

    云景在山下,就感受到了山上深处不止一个先天高手的气息,这赤霞派,是大派,绝非新林县风刀门那样的小门小户能比的。

    听到白衣男子的好言提醒,云景转身拱手行礼道:“多谢兄台提醒,倒是有些可惜了,这样的景致,若是错过就再难见到”

    “不用谢,大家都是读书人,提醒你也是分内之事,江湖,到底和我们读书人不是一个圈子,没事儿还是别招惹的好,而且你也不用可惜,虽然无法深入其间,但远远观之,也算见识过了”,对方拱手笑道。

    他所说的别招惹,倒不是怕了江湖中人,隐隐约约有一点你请我去我还得考虑考虑的意思在里面。

    读书人,说白了,在这个时代的社会地位,是要比江湖中人高那么一些的,欣赏美景,但不欣赏江湖门派,并不矛盾。

    云景点点头说:“也是,世间美好的东西何其之多,求而不得,虽有几分遗憾,但心头抱有些许念想,何尝不是一件幸事,明月尚且有圆缺之时呢,所以啊,世间哪得事事圆满,此行虽未尽兴,错过也不必介怀”

    听到云景的话,那白衣男子愣了一下,转而冲着云景拱手行礼道:“受教了,听君一席话,方才醒悟,我多番流连此地,被景色所迷,却是落了下次,景在心中,何必近观,世间安得尽圆满,有这句就够了,结果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来过,何憾之有,不虚此行,不虚此行啊,此地不留也罢,去休去休,告辞”

    说完,那男子转身就走,一点都不留恋山上的独特美景了,明明之前还看得那么入迷。

    所以爱会消失的吗?

    这让云景一愣一愣的,心说这哥们也是个性情中人啊,然后他看了看不远处漫山遍野火海般的景色,有拦路虎,上有上不去,强闯没那个想法……

    那我走?

    不等他考虑是去是留,刚才那白衣男子去而复返,走了过来,道:“你看我,光顾着念头通达高兴了,让兄台见笑,未曾请教尊姓大名?鄙人姓黄,单名一个涛字”

    “黄兄客气,在下姓云名景”,云景笑道,双方仅仅只是偶遇而已,朋友都谈不上,就没必要告诉他自己的字了。

    黄涛也就二十岁左右,还没云景高,晃眼一看两人年纪差不多,但云景明显要年轻些,而且也比对方帅气‘亿点点’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云兄弟,刚才你一番话让我受益良多,心头甚幸,若是云兄无要事在身的话,找个地方坐下来喝一杯如何?不知云兄弟可否赏脸?”黄涛拱手邀请道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就是这样,有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,也有人一句话说到人心坎上,就被对方当做朋友邀请一叙,类似的事情很常见。

    通讯不便交通也不便啊,想遇到个合胃口的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,遇到一个,可不得好好相处一番嘛。

    游学,出门在外,除了增长见闻,也是一个交友的过程,很多读书人出去一趟,回来后就一大堆天南海北的朋友,有些或许一辈子都见不到一面,但经常有书信来往,也算是这个时代的一大特色了,没有网络的时代,书信就成了维系朋友关系的纽带。

    云景也乐得多交几个朋友,虽然这样的朋友比不上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,但朋友多了路好走嘛,将来若是遇到什么纠结的事儿,也可打着外出访友的名义避开,那时也有个去处不是。

    于是想了想道:“既然黄兄相邀,我左右也无要事,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”

    “哈哈,甚好甚好,云兄请,我的车架在那边,你我一同去县城,左右不过十来里地罢了,我知道城中一个不错的休闲之地,包你满意”,黄涛热情道。

    看了看天色,日头当空,云景心想大白天对方应该不至于拉自己去逛窑子,所谓的休闲之地不外乎就是茶楼酒馆之类的地方了,于是悻然前往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读书人之间初次见面就被带去逛窑子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,风雅之地嘛,喝着小酒听着小曲看着小姐姐扭腰扭屁股的舞蹈,还有那种地方更适合招待朋友的?那不但不丢脸,反而是一桩美谈呢。

    好嘛,兴致勃勃的前来准备去看看那烈火烧山般的景色,结果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提前结束行程,计划永远都赶不上变化呀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的读书人,到底绝大多数都是有钱人家,像云景这样草根逆袭的太少太少,所以人家黄涛出游,随行有车架那是正常的,有书童护卫丫鬟也是正常的。

    他有三个丫鬟四个护卫……,我去,狗大户啊。

    看到黄涛的阵容云景也是稍微意外。

    他的马车异常华丽精美,内饰装潢考究且宽敞,内中放了一张小桌,坐下云景和他,再加上三个丫鬟,居然一点都不显得拥挤。

    这家伙也太会享受了,云景一点都不羡慕,真的……

    上车后,黄涛对三个丫鬟道:“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,你们得伺候好了,千万不能怠慢,小玉,你去伺候我云兄弟”

    “既然是少爷的朋友,奴婢自当好生伺候,万万不会给少爷丢人”,叫小玉的丫鬟说道,然后挪向了云景这边。

    不是,这是什么个节奏啊,用自己的丫鬟招待朋友?云景有些傻眼,这有钱人的生活都这么奔放的吗?

    好吧,那叫小玉的丫鬟自称奴婢,是奴,没人权的那种,主子的话怎敢违背,否则被乱棍打死都找不到地儿说理去。

    她看上去十七八岁,长相甜美,正是人生中最好的年华,额,实际上若是长得不好看,也没资格跟在黄涛这样的狗大户身边随行伺候着,毕竟人家见客的时候,身边杵着个丑丫头那也丢份啊。

    狗大户云景也就心